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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状态:已编 文献类型: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16

题名/责任者:
地球法理:私有产权与环境/(澳)彼得·D.伯登著 郭武译
出版发行项:
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
ISBN及定价:
978-7-100-19944-5/CNY68.00
载体形态项:
309页;21cm
并列正题名:
Earth jurisprudence: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environment
其它题名:
私有产权与环境
丛编项:
自然与法律文库
个人责任者:
(澳) 伯登 (Burdon, Peter D.) 著
个人次要责任者:
郭武
学科主题:
个人财产-所有权-研究
中图法分类号:
D913
版本附注:
根据Routledge 2015年版译出
相关题名附注:
封面题英文题名:Earth jurisprudence: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environment
责任者附注:
彼得·D.伯登,法学博士,阿德莱德法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伦理学专家委员会委员。
书目附注:
有书目(第226-289页)和索引
提要文摘附注:
本书的核心观点是,私有产权制度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应当对其予以重新审视。以国际上相关判例法、产权制度的地方性经验以及农耕社群的土地利用实践为镜鉴,作者认为,私有产权制度重构的路径应当以建立符合自然(特性)的法律责任为方向。生态环境危机的日益凸显引起了人们对生态伦理观的全面审视,在祛除人类中心主义之弊的同时,地球共同体意识促成了法律和权利解释的范式转变;就本质而论,私有产权是人类中心主义思维之下人对自然世界支配权的法律体现,然而,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变革产生了诸多关于私有产权非支配性权利的观点和学说;从多学科视角审视人类共同体,范式的转变不仅解构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思维之下私有产权的支配权属性,而且建立了一套更加符合人与自然关系状态和地球共同体意识的地球法理理论;由此,地球法理不仅是迎向“伟大之法”(Great Law)、实现“伟大事业”(Great Work)的全新理论思维,更是重构私有产权制度的全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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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馆藏地 书刊状态 还书位置
D913/B79 31412896   法学院     可借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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